农业农村部发布典型案例,强化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维护权益

  新闻资讯     |      2026-01-12 02:13

要点在于农业作为种子,种业侵权事件频繁发生,这严重威胁我国粮食安全根基。近期农业农村部集中公布十起典型案例,这一情况释放国家严厉打击种业侵权、保护原始创新强烈信号 。

强化行政执法震慑

2022年,新疆奇台县的农业农村局接到了举报,随后查处了丰某公司未经许可使用玉米自交系“THD28”进行制种的侵权行为,该公司侵权面积达490亩,最终收获并加工了种子174吨,执法部门依法责令其停止侵权行为,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及侵权种子,并处以货值金额9倍的罚款,总计1748万元。这个案子历经了行政诉讼,法院对该案子做出支持行政处罚决定的判定,且于2024年9月将相关执行工作全部完成,充分彰显出行政执法所具备的刚性。

明确司法裁判尺度

另外一起涉及玉米品种“利合228”的侵权诉讼中,权利人针对陆某恒和张某敏提起了诉讼,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定两人构成共同侵权行为,且考量了惩罚性赔偿这一情形,然而最高人民法院二审时厘清了法律适用标准,指出原告需明确提出惩罚性赔偿主张及计算方式,此案件明确了司法实践中惩罚性赔偿的适用门槛,为类似案件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

打击重复侵权行为

在上文所提及的“利合228”那起案件当中,一审的法院曾经将被告陆某恒的行为判定为情节严重的“重复侵权” 。然而,最高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之后发现,被诉的侵权行为与被告之前已经承担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处于同一时期,这并不符合法律对于“重复侵权”的界定 。如此判定,严格区分了不同性质的法律责任,避免了重复评价,显示出了司法的精准性 。

保护高产优质水稻

也存在重要水稻品种被行政执法案例涵盖的情况,举例来说,对水稻“19香”品种权侵权行为展开查处,对水稻“南粳9108”品种权侵权行为同样进行查处,像这样保护了那些具备优质特性、拥有高产特点水稻的育种成果,这些品种在长江中下游等主产区推广面积大,其市场价值高,有效打击侵权行为从而保障了育种者以及广大种植户的合法权益,进而使得粮食生产得以稳定。

维护重要玉米品种权

我国的主要粮食作物里面包含着玉米,玉米的品种权保护是相当关键的。在公布出来的案例里头,除了之前所说的自交系侵权之外呀,还涵盖着那些像“万糯2000”、“多优26”等这样杂交玉米品种的侵权纠纷呢。这些品种于鲜食玉米的领域或者籽粒玉米的领域当中占据着重要的市场份额,通过借助行政执法与司法途径相互结合在一起的方式,有力地维护了市场的秩序以及创新的动力。

完善品种审查制度

即便处于激励创新之时,同样得在源头保证授权品种的质量。在案例里,存在玉米“ZN3”宣告品种权无效的复审案,又有玉米“WH818”宣告品种权无效的复审案,甚至还有小麦“禾丰3号”被驳回品种权申请的复审案。这些案件体现出审查机构对品种特异性、一致性以及稳定性的严格掌控,保证了授权品种真实且可信,从制度方面筑牢了种业创新的根基。

凭借把这些案例集中起来予以发布,展现出我国在种业知识产权保护领域构建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以及行业自律共同起作用的强大保护格局的坚决决心。对于保障国家种业安全以及粮食安全来说,您认为当下极为急需进行增强的环节究竟是什么呢?欢迎留下您的看法来分享,与此同时也请对本文给予点赞赞同。